一、项目编号:GZTM-2025-290
二、项目名称: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采购印刷服务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11-21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贵州星创印刷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牛场布依族乡产业大道路名特优农产品展示中心1号楼第1层1号
被投诉人1: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现变更为贵阳市公安局)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金朱东路158号
被投诉人2:贵州拓迈电子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观山街道都匀路贵州省油菜研究院综合大楼5楼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该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我局提起投诉。投诉事项:评标委员会以“未分项报价”为由将我公司投标作无效标处理,该认定缺乏事实支撑,不符合采购文件明确约定,属于评审错误。我公司在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查询到投标文件在符合性审查的报价评审环节未通过,随即致电招标代理机构咨询原因,工作人员答复为“我公司未分项报价”。对此认定,我公司不予认可。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结合投诉事项和审理查明结果,投诉事项部分成立,且招标文件、评审程序存在瑕疵,影响采购公平、公正。鉴于该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签订但尚未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撤销合同,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贵阳市财政局
202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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